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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史浩传》阅读练习及答案(二)

栏目:练习大全 作者:admin 时间:2022-08-24 17:42:15

  《宋史·史浩传》阅读练习及答案(二)

  宋史

  (四) (19分)阅读下义,完成小题。

  ①史浩,字直翁,明州鄞县人。绍兴十四年登进士第。三十年,除权建王府教授。会金主亮犯边,下诏亲征。时两淮失守,建王抗疏请率师为前驱。浩力言:“太子不可将兵。”王大感悟,立俾浩草奏,请扈跸以供子职,辞意恳到。高宗方怒,览奏意顿释,知奏出于浩,曰:“真王府官也。”既而,殿中侍御史吴芾乞以皇子为元帅,先视师。上亦欲令王遍识诸将,遂扈跸如建康。

  ②三十二年,孝宗受禅,迁翰林学士。张浚将图恢复,浩与之异议,浩奏:“先为备御,是谓良规。傥听浅谋之士,兴不教之师,谓之恢复得乎?”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首言赵鼎、李光之无罪,岳飞之久冤,宜复其官爵,禄其子孙。悉从之。

  ③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并及浩自是不召者十三年。起知绍兴府。持母丧归,服阕,知福州。五年,复为右丞相。枢密都承旨王抃建议以殿、步二司军多虚额,请各募三千人充之。已而殿前司辄捕市人,被掠者多断指,示不可用。军人怙众,因夺民财。浩奏:“尽释所捕,而禽军民首喧呶者送狱。”狱成议罪,欲取兵民各一人枭首以徇。浩曰:“始衅者军人也,军法从事固当。若市人特与抗斗尔,可同罚乎?‘等死,死国可乎?’是岂军人语。”上怒曰:“是比朕为秦二世也。”寻求去,拜少傅。

  ④十年,请老,除太保致仕。绍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会稽郡王。浩喜荐人才,尝拟陈之茂进职与郡,上知之茂尝毁浩,曰:“卿岂以德报怨耶?”浩曰:“臣不知有怨,若以为怨而以德报之,是有心也。”莫济状王十朋行事,诋浩尤甚,浩荐济掌内制,盖其宽厚类此。

  (节选自《宋史·史浩》)

  【注】①扈跸:指随侍、护卫皇帝出行

  16. 写出下列加点词在句中的意思

  (1)禄其子孙 (2)上知之茂尝毁浩

  17. 为下列句中加点词语选择释义正确的一项( )

  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

  A. 依附勾结B. 与……成为朋友C. 与人攀比D. 与人同列

  18. 第③段画曲线部分断句最正确的一项是( )

  A. 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

  B. 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

  C. 先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

  D. 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

  19. 把第③段画直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始畔者军人也,军法从事固当。若市人特与抗斗尔,可同罚乎?

  20. 第②段中,“浅谋之士”是谁?史浩为什么说此人是浅谋之士?

  21. 依据相关事迹,概括史浩的主要品质。

  相关事迹

  史浩的品质

  为赵鼎等人伸冤

  (1)

  建议军人与市民不可同罚

  (2)

  举荐陈之茂、莫济

  (3)

  【答案】16. ①. (1)授予……俸禄 ②. (2)诋毁,说坏话

  17. A 18. B

  19. 开始挑衅的人是军人,按军法处理本来得当。至于市民,只是和他们抵抗斗争罢了,可以一样处罚吗?

  20. 张浚 因为他发动不经训练的军队来谋求恢复中原的大业,这样会造成敌人进犯,士兵逃跑,敌人离开,又邀功论赏,因此史浩认为他是“浅薄无谋的人”。

  21. (1)正直敢言 (2)重视民心(维护民利) (3)宽厚待人(心胸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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