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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封建第八》原文及翻译

栏目:原文及翻译 作者:admin 时间:2022-08-24 17:35:50

  贞观政要

  原文:

  贞观元年,封中书令房玄龄为邗国公,兵部尚书杜如晦为蔡国公,并为第一等,食邑实封一千三百户。皇从父淮安王神通上言:“义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玄龄等刀笔之人,功居第一,臣窃不服。”太宗曰:“国家大事,惟赏与罚。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则知赏罚不可轻行也。今计勋行赏,玄龄等有筹谋帷幄,画定社稷之功,故得功居第一。叔父于国至亲,但以不可缘私滥与勋臣同赏矣。”由是诸功臣自相谓曰陛下以至公赏不私其亲吾属何可妄诉初高祖举宗正籍弟侄至三从孩童已上封王者数十人太宗谓群臣曰:“自若一切封王,多给力役,乃至劳苦万姓。”于是宗室先封郡王其间无功者,皆降为县公。

  贞观十一年,太宗以周封子弟,八百余年,秦罢诸侯,二世而灭,吕后欲危刘氏,终赖宗室获安,封建亲贤,当是子孙长久之道。乃定制,以子弟荆州都督荆王元景等二十一人,又以功臣司空赵州刺史长孙无忌等一十四人,并为世袭刺史。礼部侍郎李百药奏论驳世封事曰:

  臣闻经国庇民,王者之常制;阐治定之规,以弘长世之业,万古不易,百虑同归。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尽封诸侯,王畿千里之间,俱为采地。是则以结绳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刘、曹之末,纪纲弛紊,断可知焉。且数世之后,王室浸微,始自藩屏,化为仇敌。疆场彼此,干戈侵伐。推行郡县而设官分职,任贤使能,以循良之才,膺典治之寄,何世无人。至使地或呈祥,天不爱宝,民称父母,政比神明。岂容以为侯伯则同其安危,任之牧宰则珠其忧乐?何斯古之安也!爵非世及,用贤之路斯广;民无定主,附下之情不固。此乃愚智所辨,安可惑哉?

  太宗嘉纳其言。于是竟罢子弟及功臣世袭刺史。

  (节选自《贞观政要?封建第八》)

  译文:

  贞观元年,唐太宗封中书令房玄龄为邗国公,兵部尚书杜如晦为蔡国公,官品都列为一等,享受一千三百户的俸禄。太宗的堂叔淮安王李神通上奏道:“在太原初举义旗时,我便带兵首先赶来响应,现在房玄龄这些舞文弄墨的人,却功居第一等,我私下不服。”太宗说:“国家大事,只在赏罚。所赏的人和他的功劳相当,无功的人自然退避不争;所罚的人和他的恶行相当,做坏事时人们才会感到畏惧。可知赏罚不能轻率施行。如今论功行赏,房玄龄等有运筹帷幄、安抚社稷的功勋,所以应该功居第一。叔父是国家至亲,但不能因为亲私关系就随意与功勋大臣同样封赏。”因此功臣们相互之间说:“陛下秉公封赏,不偏袒亲眷,我们怎么可以胡乱申诉猜疑呢?”当初,高祖把同宗子弟和三代之内的旁系弟侄分封为王的有几十人。太宗对臣下们说:“如果所有的宗室都封王,就会劳苦万民。”于是把郡王宗室中没有功劳的都降封为县公。

  贞观十一年,太宗认为周朝实行分封诸侯的制度,执掌江山八百余年,秦朝废除了分封制度,只经历了两代就灭亡了。汉代吕后想篡夺汉室天下,最后靠刘姓宗室的力量获得安定。分封子弟的方法应该是子孙保全江山的最好办法。于是定下制度,分封子弟荆王元景等二十一人为都督,功臣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十四人为刺史,并且世袭爵位。礼部侍郎李百药上书表示反对世封这件事说:

  我听说治理国家造福百姓,是历代帝王的一贯做法:考虑安定国家的方策,以开辟未来大业,这是所有帝王万古不变的想法。想在众多朝代之后,实行夏、商、周三代的办法,将天下五服之内的国土全部分封给诸侯,千里王畿也都分给卿大夫做采地。这是要在虞舜、夏禹的时代实行上古结绳记事的古老方法,在汉魏时代推行远古象刑法典,这样的做法,必定造成纪纲松弛、社会混乱。皇室一旦建立,几代之后,逐渐衰微,原来作为屏障的诸侯,都变成仇敌。以强凌弱,以众侵寡,彼此互相攻城夺地,干戈相见。实行郡县制,设官分职,任用贤能,用贤良的人才,担负起共同治理国家的重任,哪个朝代没有贤良的人才。任用这些贤才做官,就会使土地呈现祥瑞、上天赐予宝物,百姓就会称颂国君为人民的父母,把朝廷奉为神明。怎能说分封诸侯就能共同承担安危,而任命刺史、县官,他们就不能与国君同忧共乐?这是何等荒谬啊!只要爵位俸禄不是世袭,任用贤才的路子就会很宽广;百姓要是没有一个固定的国君,他们就人心惶惶。这个道理是聪明的人和愚昧的人都懂得的,怎么会迷惑不解呢?

  太宗皇帝非常赞许并接纳了这些意见,于是下令废除了子弟及功臣世袭刺史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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