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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櫆《焚书辨》原文及翻译

栏目:原文及翻译 作者:admin 时间:2022-08-24 17:35:47

  刘大櫆

  原文:

  六经之亡,非秦亡之,汉亡之也。书之焚不在于李斯,而在于项籍;及其亡也,不由于始皇帝,而由于萧何。何则?

  李斯恐天下学者道古以非今,于是禁天下私藏《诗》、《书》百家之语,其法至于偶语《诗》、《书》者弃市。噫,亦烈 !然其所以若此者,将以愚民而固不欲以之自愚也。故曰:“非博士官所职,悉诣守尉杂烧之。”然则博士之所藏具在,未尝烧也。迨项羽入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乃始荡为灰烬,澌灭无余。当项籍之未至于秦,咸阳之未屠,李斯虽烧之而未尽也。吾故曰: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

  吾以为萧何汉之功臣,而六经之罪人也。何则?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取金帛财物,而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然萧何于秦博士所藏之书,所以传先王之道不绝如线者,独不闻其爱而惜之,收而宝之,彼固以圣人之经无关于得失存亡,所以取天下之筹策也,故熟视之若无睹耳。今夫富民遗其子孙以室庐,至其后之不肖,以至转而售之他人;彼鬻而有之者,又取其瓦甓以去,而遗其梁栋,风雨之所漂摇,虫蚁之所剥蚀,而向之室庐乃始尺寸无复留者矣。彼不肖而残毁之诚无足怪,独奈何鬻而有之,顾遗其梁栋而不知惜也。

  呜呼!方沛公之入关,盖六经绝续存亡之顷也。天下之诗书皆已亡,而惟博士官所职尚无恙,当是时,固举九鼎之重而系之一发哉!且夫圣人之经,其与秦之律令图书,其为轻重大小何如也?设使萧何能与其律令图书并收而藏之,则项羽不能烧;项羽不烧,则圣人之全经犹在也。呜呼!彼萧何者,真所谓刀笔之吏矣!

  译文:

  六经的消失,并非秦朝使之灭亡,是汉朝灭亡的。诗书典籍的焚烧,不在李斯,而在于项籍;到诗书典籍的灭亡,不是肇始于秦始皇,而在于萧何。怎么讲?

  李斯恐怕天下读书人是古非今,就禁止天下人私藏诸子百家的典籍,这种禁止法的严厉程度到了偶尔提到禁止的内容的人会遭到弃市之刑。啊,真是恐怖阿!但是他这样的做法,只是用来使老百姓做思想蒙昧的人,而不想自己也变成没知识的人。所以有这种说法,不是博士官的书,都下令让执法者烧掉。但博士官的藏书都还是在的,没有被焚烧。等到项羽入关,杀了秦朝投降的子婴,收罗宝贝女人,烧了秦的宫殿,大火持续3个月没有熄灭,古代明君的法律制度,思想家的思想片断,自此化为灰烬,消失殆尽没有一点剩下。如果项籍没到秦国,没有进行咸阳的屠杀,李斯烧也不能烧尽。所以说对诗书典籍的焚烧,不在李斯,而在于项籍。

  我认为萧何是汉朝的功臣,却是六经的罪人。为什么?刘邦到了咸阳,所有人都争夺钱财宝贝,萧何却收罗秦的资料档案,汉朝廷因此知道了 天下要塞户口多少实力强弱的所在。但萧何对于秦博士官的藏书关于对古代明君的法律制度,思想家的思想片断,却没听说过他有多珍惜收藏。也许他认为这些书无关稳固汉朝国内统治,国外扩张。所以他熟视无睹。现在有钱人给他们子孙遗产是好房子,到了他们的子孙不争气,不对房屋进行修缮,反而让其陈旧,到了最后转卖他人;有的买卖房屋的,把屋上砖瓦取去,只剩下栋梁;被风雨动摇,被虫蚁噬咬,邻居又偷去当柴烧;原来的好房子,什么都没留下了。那种不争气让其陈旧,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为什么说买来的人不珍惜剩下的栋梁呢?

  哎!刘邦入关的时候,就是六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啊。天下诗书典籍都没有了,只剩下博士官这个职位还在。那时候,就是千钧一发。而且圣人的思想典籍,比起秦朝的法制档案,轻重大小如何?假如萧何可以把圣人典籍和法制档案一起保存,那么圣人的思想典籍还在。啊,萧何这个人,只是一个舞文弄墨的小书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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