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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纪事本末·魏迁洛阳》原文及翻译(二)

栏目:原文及翻译 作者:admin 时间:2022-08-24 17:36:58

  通鉴纪事本末

  原文:

  冬十月戊申,魏主亲告太庙,使高阳王元雍、于烈奉迁神主于洛阳。辛亥,发平城。十一月,魏主至洛阳。欲澄清流品,以尚书崔亮兼吏部郎。十二月,魏主欲变易旧风,壬寅,诏禁士民胡服,国人多不悦。通直散骑常侍刘芳,与给事黄门侍郎太原郭祚皆以文学为帝所亲礼,多引与讲论及密议政事。大臣、贵戚皆以为疏己,怏怏有不平之色。帝使给事黄门侍郎陆凯私谕之曰:“至尊伹欲广知古事,询访前世法式平,终不亲彼而相疏也,”众意乃稍解。戊申,诏代民迁洛者复租赋三年。二年夏五月,魏主欲变北俗,引见群臣,谓曰:“卿等欲朕远追商、周,为欲不及汉、晋邪?”咸阳王元禧对曰:“群臣愿陛下度越前王耳。”帝曰:“然则当变风易俗,当因循守故邪?”对曰:“愿圣政日新。”帝曰:“为止于一身,为欲传之于孙邪?”对曰:“愿传之百世。”帝曰:“然则必当改作,卿等不得违也。”对曰:“上令下从,其谁敢违!”帝曰:“夫‘名不正,言不顺,则礼乐不可兴’。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其年三十已上习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加降黜,各宜深戒。王、公、卿、士以为然不?”对曰:“实如圣旨。”帝曰:“朕尝与李冲论此,冲日‘四方之语,竟知谁是,帝者言之,即为正矣’。冲之此言,共罪当死。”因顾冲曰:“师负社稷,当令御史牵下。”冲免冠顿首谢。又责留守之官曰:“昨望见妇女犹服夹领小袖,卿等何为不遵前诏?”皆谢罪。帝曰:“朕言非是,卿等当庭争,如何入则顺旨,退则不从乎?”六月己亥,下诏:“不得为北俗之语于朝廷,违者免所居官。”

  (节选自《通鉴纪事本末·魏迁洛阳》)

  【注】①魏主指的是北魏(由鲜卑族建立的政权)的第七位皇帝孝文帝。

  译文:

  建武元年(494年)十月戊申,孝文帝亲自告祭太庙,派高阳王拓跋雍和于烈负责将祖宗牌位护送到洛阳。辛亥,自平城出发迁都洛阳。十一月,孝文帝到洛阳,想要效法南朝的门阀品第,用尚书崔亮兼吏部郎。十二月,孝文帝想改变鲜卑族的旧风俗,壬寅,下诏禁止士民穿胡服。国人大多不愿意。通直散骑常侍刘芳同给事黄门侍郎太原郭祚,均以工于文学受到孝文帝的亲接礼遇,经常招他们二人一起讲论义理,以及密议政事。大臣贵戚们都认为孝文帝疏远了自己,心中怏怏不乐,不平之色溢于颜表。孝文帝让给事黄门侍郎陆凯私下里对这些人说:“皇上只是想通过这二人多知道些古代的事情,了解前代的法式罢了,并非是亲近他们而疏远你们。”由此,这些人的情绪才渐渐宽解了些。戊申(初八),孝文帝诏令由平城迁到洛阳的百姓免除三年赋税。建武二年(495年)五月,孝文帝想改变鲜卑人的风俗习惯,于是引见群臣,问道:“各位想要朕远比商、周之善政,还是想要朕连汉、晋都不如?”咸阳王拓跋禧奏对道:“群臣愿陛下超越前王。”孝文帝说:“那么我们应当移风易俗呢,还是因循守旧呢?”群臣答道:“愿陛下的施政不断日新月异。”孝文帝问:“朝廷基业是要止于一身呢,还是想要传之子孙呢?”群臣答道:“愿传之百世。”孝文帝说:“那么一定要加以变革,各位不可以不遵行朝廷颁布的法度。”群臣答道:“朝廷颁布政令,臣下服从遵行,没有人敢抗命的。”孝文帝说:“古语说名不正,言不顺,礼乐制度也建立不了。如今我想禁止说鲜卑语,改说汉话。三十岁以上的,已经习惯了,可以不必立刻改变。三十以下、现在朝廷为官的,不许再说鲜卑语;有人还故意说鲜卑语的,就降职免官。各位请深以为戒。王公卿士们以为如何?”群臣答道:“陛下说的有理。”孝文帝说:“朕曾与李冲讨论过此事,李冲说:四方都有土语,谁知道哪种才是正确的呢?陛下用哪种语言,哪种就是正音。李冲此言,应该处死。”回顾李冲说:“你辜负了社稷,应当令御史牵下治罪。”李冲脱帽,磕头谢罪。孝文帝又责备留守官说:“昨天我看见有的妇人仍然穿着夹领小袖的鲜卑服装,你们为什么不遵行我之前的诏书?”官员们一起谢罪。孝文帝说:“我说的对不对,你们应当面指出,但怎么能当面唯命是从,转了身就不肯遵行呢?”六月己亥下诏:“朝廷之上不许说鲜卑语,违者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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