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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纪事本末·两税之弊》原文及翻译

栏目:原文及翻译 作者:admin 时间:2022-08-24 17:36:21

  通鉴纪事本末

  原文:

  唐德宗建中元年春正月,始用杨炎议,命黜陟使与观察使、刺史约百姓丁产,定等级,作两税法。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各随意征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民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贞元三年。时关东防秋兵大集,国用不充。李泌奏:“自变两税法以来,藩镇、州、县多违法聚敛。继以朱泚之乱,争榷率、征罚以为军资,点募自防。泚既平,自惧违法,匿不敢言。请遣使以诏旨赦其罪,但令革正,自非于法应留使、留州之外,悉输京师。其官典逋负,可征者征之,难征者释之,以示宽大。敢有隐没者,重设告赏之科而罪之。”上喜曰:“卿策甚长,然立法太宽,恐所得无几。”对曰宽则获多而速急则获少而迟盖以宽则人喜于免罪而乐输急则竞为蔽匿非推鞫不能得其实财不足济今日之急而皆入于奸吏矣上曰:“善。”以度支员外郎元友直为河南、江、淮南句勘两税钱帛使。四年二月,元友直运淮南钱帛二十万至长安,李泌悉输之大盈库①。然上犹数有宣索,仍敕诸道勿令宰相知。泌闻之,惆怅而不敢言。

  臣光曰:王者以天下为家,天下之财皆其有也。阜天下之财以养天下之民,己必豫焉;或乃更为私藏,此匹夫之鄙志也。

  节选自《通鉴纪事本末·两税之弊》

  [注]①大盈库:唐朝皇帝私有的仓库。

  译文:

  唐德宗建中元年春正月,皇帝开始采纳杨炎的建议,命令黜陟使与观察使、刺史估量百姓家里的人口与财产,划分等级,实行两税法。在唐朝的初期,征收赋税的办法称作租庸调,有田土便要交租,有人丁便要服庸,有户口便要纳调。在玄宗当政末期,户籍逐渐遭到破坏,大多已经与实际不符。到了至德年间,战事四起,到处征收赋敛,再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征收部门各自随意增加课税,巧立名目,新老名目相互重复,毫无限度。富足人家人丁多,都做官、当僧人得以免除赋税徭役;而贫困人家人丁多,没有躲藏的办法。百姓每十天输赋或每个月送税,经受不了如此困窘,大抵都逃亡流徙成为浮户,那些留下来的本地百姓,不足百分之四五。至此,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首先计算州县每年所需费用和上交朝廷的数额,并以此数额向百姓征税,通过对支出的估量来制定收税的数额。无论主户、客户,都按现在的居地制订簿册;无论丁男、中男,都按贫富状况划分等级。定居百姓的赋税,在秋天和夏天两次征收。那些租、庸、调以及杂徭等全部省去。唐德宗贞元三年,当时关东地区的防秋兵大量集结,国家的用度不够充足,李泌上奏说:“自从改行两税法以来,藩镇与州县往往违背法令,聚敛钱财。接着发生了朱泚作乱,地方官争相收取商品专卖税,征收各种名目的罚款,作为军费,招募兵丁,用来自我防御。朱泚之乱被平定后,地方官因违犯法令而感到畏惧,故隐瞒着实情而不敢讲出来。请陛下派遣使者,颁布诏旨,赦免他们的罪过,只让他们改正以往的做法,除了按照规定应当留给诸使、留给州府的钱粮以外,其余的一律要输送到京城。各地方官要处理好拖欠的赋税,对能够征缴的,要征缴上来,对难以征缴的,可以免除征缴,以显示宽大。对于胆敢隐瞒实情的,要重新颁布奖赏告发者的法令,以便惩处他们。”德宗高兴地说:“你的策谋很好,但是采用的办法过于宽大,恐怕朝廷能够得到的赋税就没有多少了。”李泌回答说:“实行宽大的办法,能够得到的数量多而时间短。实行严厉的办法,能够得到的数量少而时间长。这大概是实行宽大的办法人们就会为免除惩处而乐于交纳赋税;实行严厉的办法人们就会争相隐藏财物,不经过审讯便不能够查出实情,所收的钱财不能够对国家的急用有所补益,反而都流入奸吏手中了。”德宗说:“讲得好!”任命度支员外郎元友直为河南、江、淮南句勘两税钱帛使。四年二月,元友直将淮南的二十万钱帛运送到长安,李泌将它们悉数送到大盈库。然而,德宗仍然屡次传旨向地方索取财物,还命令各道不要让宰相知道,李泌听说后,心中懊恼而不敢直言。

  臣司马光评论说:君主把整个天下当作自己的家,天下的资财都是他所拥有的。让天下的财物丰盛,并用来滋养天下的百姓,(君主)自己也一定是快乐的。有些君主竟然将国家的财物变成自己的私财,这是凡夫的鄙薄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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